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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学院关于遴选本科生赴西北工业大学学习交流报名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06-04 浏览次数:

根据我校与西北工业大学签署的本科人才联合培养协议,为充分发挥两校学科特色、人才培养优势,加强校际合作,现决定遴选优秀本科生赴西北工业大学进行交流学习,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安排

1、遴选范围:2018级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在籍本科生(转专业学生、进修生除外)。

2、遴选要求:成绩优秀、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及约束能力,无违纪处分记录。

3、名额:2名。

4、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2019年6月6日(第14周周二-第14周周四)。

5、遴选方式:

(1)学生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将申请交至2018级辅导员处;

(2)名额确定:

①若报名人数≤2,全部推荐;

②若报名人数>2, 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平均学分绩点(以2019年6月4日教务系统导出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准)由高到低排序选拔。

二、交流安排

1.学习时间:

自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始,一般按学年进行。

2.学习方式:

(1)交流学生须在西工大住宿,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籍仍保留在我校。

(2)西工大开学时间为2019年9月X日,学院指导学生提前根据西工大相应专业下学期开设课程列表选择修读课程。学生赴西工大报到及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3)学生医保费用按我校规定缴纳,医疗费用可回校后按规定处理,学费按我校规定缴纳,住宿费按西工大统一标准缴纳。

3.管理方式:

(1)学生应按西工大要求进行课程学习,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的活动,定期向学院汇报交流学习状况及思想动态。学院应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学习生活,融入对方班级。

(2)学生应严格遵守双方学校校纪校规,如违反相应管理规定,取消交流资格,根据双方学校文件要求予以相应处分。

(3)学生如因病需休学,应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后终止交流。

(4)学生如因个人原因放弃交流学习,在校期间不得再次申请,产生后果自行承担。

4.成绩认定:

(1)学生交流学习成绩以西工大每学期提供的成绩单为准。

(2)学生毕业时颁发我校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3)学生交流期间可参加我校各类评奖评优、助学金申请及免试研究生推荐。

三、其他

如对学习方式等政策有疑问可咨询教务处教学信息管理科,电话82202241。

如对遴选办法有疑问可咨询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电话82203410。

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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