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学院2020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日期:2020-05-09 浏览次数:

为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发挥学生的专业兴趣和特长,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西建大[2014]70文件)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西建大教[2020]10文件)精神,制定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做好工作规划,有序运行。

二、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李安桂、于军琪

副组长:冯增喜、袁庆华、高然

成员:樊越胜、闫秀英、孟令嫒、朱海琦、李芸博

由教学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事宜。

三、转出条件

1、学院本着尊重学生个人意愿的原则,凡成绩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的学生,可自愿提出转专业申请;

2、转专业分跨院系转出和院内转出两类。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级各专业学生跨院系转出人数累计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0%,2018级各专业学生跨院系转出人数累计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5%,每专业按照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向低进行排序,超出者自动放弃转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转入学院及专业推荐。

3、鉴于新生入学按国家规定复查时“身心健康状况已确定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的体检要求等”,学生不得以疾病、体质过敏不适合所学专业等为由,申请转专业。

四、跨学院转专业接收条件

成绩要求:

(1)2019级成绩要求:累计平均学分绩点≥3.0,且专业排名前30%,无不及格门次;或有发明专利、资格证书、省级以上获奖(署名前3名)、校运动会单项竞赛前三名, 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0,无不及格门次。

(2)2018级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成绩要求:累计平均学分绩点≥3.0,且专业年级排名前15%,无不及格门次;或有发明专利、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署名第一)、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5,且专业年级排名前25%,无不及格门次。

(3)2018级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成绩要求:累计平均学分绩点≥3.0且专业年级排名前20%,无不及格门次;或有发明专利、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署名第一)、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5,且专业年级排名前30%,无不及格门次。

五、学院内转专业接收条件

成绩要求:

(1)2019级成绩要求:累计平均学分绩点≥3.0且专业排名前30%,无不及格门次;或有发明专利、资格证书、省级以上获奖(署名前3名)、校运动会单项竞赛前三名, 且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0,无不及格门次。

(2)2018级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成绩要求:累计平均学分绩点≥3.0且专业年级排名前15%,无不及格门次;或有发明专利、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署名第一)、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5,且专业年级排名前25%,无不及格门次。

(3)2018级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成绩要求:累计平均学分绩点≥3.0且专业年级排名前20%,无不及格门次;或有发明专利、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署名第一)、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5,且专业年级排名前30%,无不及格门次。

申请院内转专业的同学按照学院内转专业接收条件于5 月15 日(第12 周周五)前,将《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申请表》电子版发邮箱110221624@qq.com, 逾期不予接收。

六、工作程序

1、报名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符合报名基本规定和拟转入专业接收条件等学生,须在5月1 日(第10 周周五)17:00—5 月11 日(第12 周周一)23:00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推荐资格审核

根据学校及学院文件规定,教学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5月20日(第13周周三)前完成审核推荐并公示,公示期3天。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申诉材料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雁塔校区成教楼建科学院302室)。

3、在线面试遴选

6月12日(第16周周五)前,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在线面试,根据遴选标准在接收指标范围内择优录取。具体在线面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见教务处网站)。

6月16日(第17周周二)前,对初步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七、在线面试遴选标准

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家对转入学生进行综合在线面试,给出面试成绩(总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考核依据为英语水平、专业认识、创新能力、思想政治水平、综合素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五部分。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八、附则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本办法归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解释。

附件1: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申请表

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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