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学院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学校《关于推荐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西建大﹝2019﹞107号)以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2015﹞136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免工作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协调本单位推免生的遴选和接收等,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接受及处理推免过程学生的申诉等。
推免工作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李安桂
副组长:冯增喜、袁庆华、高然
组员:于军琪、樊越胜、崔海航、闫秀英、孟令嫒、何万良、张雨、朱海琦
二、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及推免类型
学校推免名额预计在下学期开学初下达,具体名额分配以学校通知为准。初选入围推免指标比学校分配名额多一人。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列,最后一人作为备选。
推免类型主要包括:破格推荐、本硕连读、本硕一体化推免、正常类型推免。破格推荐名额一般从学院的基本名额中进行划拨。破格推荐与本硕一体化推免所占名额原则上不低于学院基本名额的50%。
正常推免生可申请校内/外攻读研究生资格,申报校内攻读研究生资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硕一体化、本硕连读和破格推免生只能申请校内攻读研究生资格。
三、推免生工作组织及时间安排
(一)遴选条件
1.破格推免生遴选
破格推免生的遴选条件除应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2015﹞136号)第十一条规定的必备条件外,尚需满足以下可选条件:
(1)必修课程无不及格门次,且选修课程及通识课程累计不及格课程门次不得高于1门次;
(2)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一般应在本专业年级前30%;
(3)外语四级在425分及以上;
(4)获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项(团体赛个人排名前2),或发表CSCD、SCIE、国内EI检索期刊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或获准国家发明专利(个人排名前2),或获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个人排名前2)。
对于参加学校规定的一类创新创业竞赛A、B层级项目获得国际、国家级奖项的学生,学院可综合学生学习成绩等直接予以破格推荐。
凡有意向就业或申请出国等学生,不得申请推免。
2.本硕一体化推免生遴选
本硕一体化推免生的遴选条件除应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2015﹞136号)第十一条规定的必备条件外,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前三学年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
(2)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
(3)外语四级应在425分及以上;
(4)创新附加分在0.2及以上。
3.本硕连读
本硕连读推免生的遴选、考核、推荐工作依据学校相关推免生文件执行。
4.正常类型
正常推免生的遴选条件应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2015﹞136号)第十一条规定的必备条件外,尚需满足以下条件:前三学年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及以上;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外语六级在425分及以上。
(二)申请材料要求及申请材料提交时间
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于第2周一(9月9日)12:00之前按照学校要求提交个人材料: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0年推免生申请表》及四、六级等的证书复印件、自助打印个人成绩总表、获奖证书、论文、专利、创业实践活动等证明材料交教学办,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资格。纸质材料交教学办,电子材料发送至(包括各类证书扫描件)110221624@qq.com邮箱。省级二等奖项以上的证书,需同时提交原件。对于获奖项目加分学生,必须有创新办的获奖认定材料。
获奖、论文、专利等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日。论文、专利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三)推荐选拔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系统学分绩点和创新创业竞赛加分二项组成,学生系统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排名由教务系统导出(导出时间截止2019年9月8日),创新创业竞赛加分以校创新办认定加分为准。学院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结合学生获奖类别等级给予0.2-0.6的加分。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依据综合测评成绩依次进行排名。综合测评评分指标见附表一,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及计分标准见附表二。
(四)资格审查( 9月9日—9月11日)
由教学办和学工办对照推免生遴选条件,对报名申请人资格和材料逐项进行审核,并根据学院推免生遴选条件,对申报学生按照申报类型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排序及公示。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通知到本人。
(五)学院召开推免工作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9月12日- 9月16日)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对申报学生的材料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依据学院推免生遴选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学院推免名额,确定最终推免名单。
(六)公示及上报(9月16日- 9月19日)
将免试攻读研究生审核推荐结果在学院和学校网站公示三天,教学办负责接收学生书面申诉,申诉期结束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七)推免资格取消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
1.未能按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有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及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等未达到招生单位的规定;
4.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5.其他类型推免学生未按要求填报报考学校的;
6.经学校推荐工作组讨论决定的其他情况。
(八)若由于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截止后放弃推免资格,且导致推免名额作废,学院将根据具体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九)正常推免生、本硕连读、破格推免生和本硕一体化推免生在测评公示后应确定研究生导师,原则上一名导师只能接收一名同类推免生。
(十)本硕连读学生和本硕一体化推免生后续将执行我院本硕一体化培养方案,具体另行规定。
四、未尽事宜,以《关于推荐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西建大﹝2019﹞107号)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2015﹞136号)为准。
五、本实施方案由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8月25日
附表一:综合测评评分指标体系
序号 |
基本要素 |
总分 |
测评内容 |
测评信息来源 |
备注 |
1 |
学分绩点 |
5 |
前三年所有课程绩点 |
教务系统 |
五分制计入 |
2 |
创新创业竞赛 |
0.6 |
各类竞赛等 |
学生提交的佐证材料 |
具体计入内容和计分办法见(附表二) |
附表二: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及计分标准 |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加分 |
加分要求 |
备注 |
|
一类加分 |
一类竞赛A第一等级 |
0.6 |
在校期间创新创业竞赛获奖仅按最高加一次 |
竞赛等级分类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划分 |
|
一类竞赛A第二等级 |
0.5 |
|
一类竞赛A第三等级 |
0.4 |
|
一类竞赛B第一等级 |
0.5 |
|
一类竞赛B第二等级 |
0.4 |
|
一类竞赛B第三等级 |
0.3 |
|
一类竞赛C第一等级 |
0.4 |
|
一类竞赛C第二等级 |
0.3 |
|
一类竞赛C第三等级 |
0.2 |
|
二类竞赛国际国内第一等级 |
0.4 |
|
二类竞赛国际国内第二等级 |
0.3 |
|
二类竞赛国际国内第三等级 |
0.2 |
|
一类竞赛省内第一等级 |
0.3 |
|
二类竞赛省内第一等级 |
0.2 |
|
一类/二类竞赛省内第二等级 |
0.1 |
|
二类加分 |
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2) |
0.4 |
|
累计加分 |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2) |
0.1 |
|
学术论文(署名前2)SCI |
0.4 |
|
学术论文(署名前2)EI |
0.3 |
|
学术论文(署名前2)CSCD |
0.1 |
|
文艺及体育全国一等奖 |
0.4 |
仅按最高加一次 |
团体竞赛获奖的第二名及其他成员,按照前一名的75%依次递减加分;同类比赛取最高级别奖项 |
|
文艺及体育全国二等奖 |
0.3 |
|
文艺及体育全国三等奖 |
0.2 |
|
文艺及体育省内一等奖 |
0.2 |
|
三类加分 |
社会工作(校、院学生会主席) |
0.04 |
社会工作加分不能累加,仅取最高分 |
|
|
社会工作(校、院学生会及团委秘书长、副主席、党支部书记、班长) |
0.03 |
|
社会工作(校、院学生会及团委部长、团支书,班委) |
0.02 |
说明:
1.每名同学创新创业累计加分不超过0.6,多人成果中,第1人按对应项分值计入,每后一名为前一名的75%依次递减加分。
2.各类获奖、专利、论文等截止日期为推免当年9月1日(含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