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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科学院公开选聘兼职辅导员的公告
作者:朱海琦 来源: 学工办 日期:2024-07-09 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水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建科学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建科学院2025届、2026届优秀研究生公开选聘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建科学院2025届、2026届优秀研究生

二、选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包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读2025届或2026届优秀研究生,第一学历应为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科毕业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或其他高水平建设高校。

3.热爱学生工作,学生工作经历丰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且工作业绩突出者优先。

4.身心健康,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

号,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填写《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选聘兼职辅导员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电子版于7月11日12:00前发至建科学院学工办邮箱。

2.资料审核

建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选聘的在读研究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已办理入职手续的,则按有关程序解除兼职工作关系)。

3.考察

建科学院统一安排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笔试、面试成绩、个人志愿,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4.聘用

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于2024年7月15日前报到,逾期一般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四、选聘政策待遇

1.入职后,学院为兼职辅导员配备职业导师,邀请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和资深思政工作者分组担任职业导师,为兼职辅导员的职业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

2.兼职辅导员工作期间,工作考核合格,发放一定金额的工作补贴。

3.建科学院统一安排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填写《申请审批表》。工作期满后建科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以上者,推荐参加学校辅导员选留工作。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科学院402办公室

邮编:710055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29-82203430

邮箱:jkxyxgb@xaua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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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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