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公示】建科学院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作者:朱海琦 来源: 学工办 日期:2024-05-27 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不断积极进取、学优争优,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的相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非定向的2024届毕业研究生且可获得学位者。

二、指标及名额分配

校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满足评选范围要求人数的3%。根据2024届毕业研究生数量结合学校指标分配,学院推荐优秀毕业生的名额分配如下:优秀博士毕业生1人,优秀硕士毕业生4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品德高尚,行为习惯良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学生行为准则。

3.学习勤奋,学业、科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科研与创新成果显著;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综合能力与素质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

5.在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奖学金或“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者,可优先推荐。

6.对毕业后自愿到新疆、西藏等边远省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者,以及毕业后自主创业者,可优先推荐;

7.能够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及硕士、博士学位证书;

8.参与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学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研究生期间应至少发表1篇论文,且论文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参评学生应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等方面的获奖,或者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以及学术会议中获得相应的奖项。评选过程中应对毕业生科研成果、各级各类获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3)研究生提交申请时,须落实毕业去向。

9.毕业离校前,评选出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如果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及有关说明

1.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认真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2.评选:成立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等。申请材料资格审查由学工办负责,初审合格的参评者进入答辩评审。

3.公示:评选结果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4.本细则适应于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具体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5月29日,如有异议者,请于5月29日下午18:00前持书面材料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402办公室)反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Copyright © 2018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