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学院2023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作者: 来源: 日期:2023-06-01 浏览次数:

为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发挥学生的专业兴趣和特长,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西建大[2021]21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西建教[2023]19号),特制定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做好工作规划,有序运行。

二、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李安桂、王云玲

副组长:冯增喜、袁庆华

成员:杨洋、闫秀英、孟令嫒、张驰

由教学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事宜。

三、转出条件

1、学院本着尊重学生个人意愿的原则,凡成绩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西建大[2021]21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西建教[2023]19号)文件规定的学生,可自愿提出转专业申请;

2、主动申请从优势特色专业转出,须提交申请,家长签字,并提供高考省份及成绩等信息交教学办公室。(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和建筑电气智能化专业均属于优势特色专业);

3、因患病等身体原因申请转专业时,须开具学校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四、接收条件

成绩要求:

(1)2022级成绩要求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累计平均学分绩点≥3.0且专业排名前20%,无不及格门次;或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0且专业年级排名前25%且有发明专利、资格证书、省级以上获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科大工程杯大学生专利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东方财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精英挑战杯、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杯、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署名前5),无不及格门次。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累计平均学分绩点≥3.0且专业排名前20%,无不及格门次;或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0且专业年级排名前25%且有发明专利、资格证书、省级以上获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科大工程杯大学生专利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东方财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精英挑战杯、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杯、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署名前3),无不及格门次。

(2)2021级成绩要求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累计平均学分绩点≥3.0且专业年级排名前15%,无不及格门次;或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5且专业年级排名前25%且有发明专利、资格证书、省级以上获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科大工程杯大学生专利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东方财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精英挑战杯、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杯、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署名前5),无不及格门次。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累计平均学分绩点≥3.0且专业年级排名前20%,无不及格门次;或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5且专业年级排名前25%且有发明专利、资格证书、省级以上获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科大工程杯大学生专利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东方财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精英挑战杯、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杯、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署名前3),无不及格门次。

(3)转入后需补修的必修课程>4门,转入后降级随低年级学习。

五、工作程序

1、报名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符合报名基本要求和申请转入专业接收条件的学生,须在5 月 29 日(第 16 周周一)15:00—6 月 5 日(第 17 周周一)18:00 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按照报名操作指南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资格审核

根据学校及学院文件规定,教学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6 月 9 日(第 17 周周五)前完成审核推荐并公示,公示期3天。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申诉材料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雁塔校区成教楼建科学院302室,联系电话:029-82203410)。

3、面试遴选

6 月 23 日(第 19 周周五)前,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根据遴选标准在接收指标范围内择优录取。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见教务处网站学院专区)。

6 月 30 日(第 20 周周五)前,对初步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申诉材料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雁塔校区成教楼建科学院302室,联系电话:029-82203410)。

六、面试遴选标准

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家对转入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给出面试成绩(总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考核依据为英语水平、专业认识、创新能力、思想政治水平、综合素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五部分。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七、附则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西建大[2021]21号)执行。

本办法归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解释。

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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